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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吴某来與被害人林某經由過程微信了解,来往数月後两邊成长為恋人瓜葛。
2018年11月24日
吴某来打德律風約林某在洋浦經济开辟區碰头,二人碰头後,吴某来带林某在洋浦某酒店开房苏息。
當日14時许,吴某来以带林某回家見其家眷的pigav,名义,将林某骗至四周的树狐臭改善,林内,以掐住脖子、绑手段等暴力方法抢走林某戴在脖子上的金项链、手提包、手機等物品 後,逃离現場。經儋州市代價认证中間判定,被害人林某被抢的金项链及手機價值4196元。
一审法院认為:
被告人吴某来以不法占据為目标,以暴力手腕篡夺别人財物,其举動已组成掳掠罪 。吴某来曾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,在科罚履行终了後5年内再犯理當判处有期徒刑減肥茶,以上科罚之罪,系累犯,應予以從重惩罚。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,并惩罚金3千元 ,吴某来不平一审裁决,提起上诉。
近日,海南二中院作出裁决,驳回上诉,保持原判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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